〔2020〕3號
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20年1月8日表決通過了《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關(guān)于修改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錳礦資源管理條例〉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殯葬管理條例〉的決定》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《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關(guān)于修改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錳礦資源管理條例〉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殯葬管理條例〉的決定》須報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批準后生效。
現(xiàn)予公告
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
第四次會議主席團
2020年1月8日